6 月 14 日消息,2 名女性代表 1.2 萬現任和前任女員工,向蘋果公司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其故意壓低其工資。
集體訴訟稱在過去 4 年時間里,蘋果公司支付給她們的工資,系統(tǒng)性地低于男性員工。
訴訟稱蘋果在 2017 年秋季之前,使用求職者之前提供的薪酬標準來確定他們的起薪,然后在第二年再次詢問求職者對薪酬的期望值,這兩種做法都導致職場女性的薪酬水平降低。
訴訟援引某些研究,認為被詢問薪酬期望值的人,通常只會提供略高于其當前或上一份工作薪酬的數字,而不會提供契合現有公司崗位的薪資,對職場女性非常不友好。
援引訴訟內容,針對求職者的薪酬政策造成了女性員工薪酬較低的模式:蘋果公司收集有關薪酬期望的信息并利用這些信息來設定起薪的政策或做法,造成了過去的薪酬差異長期存在,并讓女性的薪酬低于從事基本類似工作的男性。
這起訴訟還進一步指出,蘋果公司經常懲罰女性員工,因為工作表現的“評分類別”會影響獎金和加薪。
投訴中寫道:“蘋果公司的績效評估系統(tǒng)對女性存在偏見,因為在團隊合作和領導力等評分類別中,同樣的行為男性會得到獎勵,而女性則會受到懲罰”。
這起集體訴訟要求蘋果公司支付損害賠償金和“宣告性救濟”,并要求蘋果公司退還因被指控的差異而導致的低收入和福利待遇。原告還要求法院舉行陪審團審判,審理他們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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