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破產(chǎn)的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的所有者向幣安及其前首席執(zhí)行官趙長鵬提起訴訟,試圖奪回至少17.6億美元的資金,理由是存在“欺詐性”股票交易。
FTX在周日提交給特拉華州法院的一份文件中列舉了2021年的一項交易。當時,幣安、趙長鵬等人退出了對FTX的投資,將該平臺20%的股份以及其美國實體West Realm Shires的18.4%的股份出售給FTX。FTX遺產(chǎn)聲稱,此次股票回購由FTX的Alameda Research部門通過該公司和幣安的交易所代幣以及幣安與美元掛鉤的穩(wěn)定幣提供資金。
然而,F(xiàn)TX在訴訟中稱:“Alameda在股票回購時已資不抵債,無力支付交易費用?!辈⑴cFTX聯(lián)合創(chuàng)始人Sam Bankman-Fried達成的交易稱為“建設性欺詐性轉移”。值得注意的是,Sam Bankman-Fried因與其交易所倒閉有關的欺詐行為正在服刑25年。
對于FTX的指控,幣安在電子郵件聲明中堅決否認,并表示:“這些指控毫無根據(jù),我們將堅決為自己辯護?!?/p>
此次訴訟不僅涉及追回資金,還指控趙長鵬“發(fā)布一系列虛假、誤導和欺詐性的推文”,并聲稱這些推文“引發(fā)了FTX可預見的大量提款”,最終導致該交易所崩潰。訴訟中引用了趙長鵬在社交媒體上發(fā)布的關于FTX代幣FTT的帖子,其中提到清算FTT是風險管理行為,并表示幣安在退出FTX股權后決定清算賬簿上剩余的所有FTT。
FTX曾經(jīng)是一個價值320億美元的帝國,但由于無法跟上大量客戶提款的步伐,最終走向破產(chǎn),引發(fā)了加密貨幣市場的暴跌。去年11月,市場影響達到頂峰,當時Bankman-Fried被判犯有七項刑事欺詐罪,涉及交易所破產(chǎn)和盜竊客戶資金。同月,趙長鵬也因違反《銀行保密法》而承認未能實施有效的反洗錢計劃,并違反了美國的經(jīng)濟制裁。
此次訴訟的結果將對加密貨幣領域產(chǎn)生深遠影響,我們將持續(xù)關注此事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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